市监察局、市工信委督促各县(市、区)成立工作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下发《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立情况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健全各县(市、区)的工作机构,并要求各地在12月15日前必须将名单报送到市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