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
近日,工信部规划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补助有关工作的预通知》,拟联合国家发改委安排部分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通过投资补助的方式,对智能制造和新材料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支持,为此,要求各地及时报送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为做好我省项目收集筛选及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集中支持《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附件1)明确的智能化改造工程和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共包含分别为基于自主品牌装备(系统)的智能化示范工厂项目、动力电池生产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先进金属材料发展工程、先进有机材料发展工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发展工程、先进复合材料发展工程、前沿材料发展工程等7个具体方向。资金主要用于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或工程化、购置仪器设备、改善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示范应用,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支持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的比例予以直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投资补助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自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
4、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6、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7、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对照项目申报条件收集筛选拟报送项目,要切实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方向和参数要求,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水平,每个地方只能在智能化改造工程、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方向各选1个项目报送我委。
(二)各地请于9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每个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各1份)按智能化改造工程、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等支持方向分报我委(装备工业处、有色工业处)。
(三)按照工信部要求,最终报送国家的项目须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请各地通知项目单位要与专业咨询机构保持联系,待我委研究审定拟报送项目后,立即开展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
五、其他事项。请各地按照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收集报送工作,其他有关要求待国家正式通知印发后,我委将予以转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资处 颜嘉 0791-88916338
装备工业处 吴斯 0791-88916368
有色工业处 何磊 0791-88916379
附件:1、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
2、2017年江西省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补助项目汇总表
江西省工信委
2017年8月25日